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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4年第2次会议暨定期议党会议
  • 日期:2024-06-20
  • 来源:辉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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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县委书记史秀明主持召开2024年第2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定期议党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新杰,县政协主席林希铭等县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研究讨论了《辉南县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讨论稿)》《辉南县社区“大党委”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听取了2023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认真开好每一次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会议指出,要切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各常委同志、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辉南县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要求,坚决扛起职责、夯实工作举措,推动党建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要着眼当前,各位县级领导要将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抓经济、抓安全、抓环保有机结合起来,与改革发展稳定和保障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负责具体整治任务的部门,要坚决扛牢本领域纠风治乱主体责任,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各包保县领导要定期主持召开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群众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各街道、社区要紧紧围绕为民服务“一条主线”,全面强化与业主委员会、居民群众等各方面力量的沟通联系,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小区治理、社区管理。各部门要把自身职能延伸到共驻共建共治共享各项工作中,与社区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会议强调,要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组织部要加强对各党委(党组)的指导,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要认真执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让有限的党费发挥更大作用。要同步建好党费使用工作台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党费使用科学有据、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