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县推行政务“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服务,现将《辉南县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辉南县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清单》进行公开。
附件1.辉南县“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辉南县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