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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辉南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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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辉南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防范决策风险,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及我县实际,持续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以确保决策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依据 本实施办法主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共通化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通化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辉南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三、主要内容 辉南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有五章、十七条,涉及以下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明确重大事项的适用范围;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前需要履行的程序和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情形;第三部分包括第三章,明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要求。第四部分包括第四章,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方式和跟踪督查的有关要求;第五部分包括第五章,明确参照执行的单位和生效时间。 四、预计成效 通过该《办法》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县政府决策科学性与规范性。明确适用范围可精准界定决策边界,规范前置程序能规避决策风险,严格决策要求保障集体智慧充分发挥,执行与督查机制确保决策落地见效,预计该办法将显著提高政府决策质量和行政效能,推动重大事项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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