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策解读
关于《辉南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辉南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 日期:2023-05-24 20:27
  • 来源:
  • 【打印】 【关闭】

    为更好地推进未来十年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本着有效衔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通化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的原则,特制定辉南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辉南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两个规划》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及时了解反映妇女儿童的需求,积极维护保障全县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县妇女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为我县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提供重要制度保障。依据宪法和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通化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通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制定了《两个规划》。

  二、《两个规划》出台的意义

  未来十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为更高水平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增进儿童福祉提供了重大机遇、注入了强大动力。必须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我县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引领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引领儿童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

  三、《两个规划》的基本框架

  《两个规划》分别从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方面对我县2021-203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指标、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涉及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以及法律8个领域内容,设置73项主要目标,提出88项策略措施,对比2011-2020年妇女规划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的内容。新周期“儿童规划”由原5个领域扩展为7个领域,包括了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以及法律保护,设置了68项主要目标,提出79项策略措施,对比原规划“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调整为“儿童与环境”领域,新增“儿童与安全”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新“规划”进一步凸显了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完善了家庭养老育幼、病残照料等支持政策,充分发挥了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儿童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回应了新时代广大家庭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