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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辉南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日期:2021-07-28 15:03
  • 来源: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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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时反馈的意见,为进一步压实有关部门责任,有效解决校外培训机构社会反响强烈问题,不断促进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辉南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总体框架 

  工作方案共包括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建立组织领导。主要内容为: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筹协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 

  第二部分为明确整治对象。主要内容为: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开展的学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普类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民办幼儿园)。 

  第三部分为确定整治内容。主要内容为:排查存在安全隐患;未办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未办许可证;开展学科培训;组织等级考试及竞赛;上课不讲、下课讲;超时培训;超跨度收费;虚假招生等九项内容,并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第四部分为实施步骤。主要内容为:一是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二是集中治理和整改提高总结完善阶段。三是总结完善阶段。 

  第五部分为职责分工。主要内容为:教育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城管局、卫健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具体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