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辉南县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1.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2.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辉南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3.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抚民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4.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辉发城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5.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样子哨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6.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杉松岗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7.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石道河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8.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团林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9.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金川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10.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庆阳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11.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楼街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12.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西凤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13.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东凤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14.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辉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中共辉南县委
辉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