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冠丞委员:
您在县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市交通小型电三轮行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两轮、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以下称电动车)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电动车占道行驶、逆行、闯红灯、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让行、截头猛拐等违法行为。同时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为契机,借鉴外省管理经验,引导车主在购买车辆时向销售商家要取正规手续,办理牌照,考取驾驶证的方式,切实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守法意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