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辉发城桥西侧阚家街主公路沥青路面水毁修复,设置警示牌的建议》(第5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群众出行及农民农业生产活动面临的实际困难,我局已组织修复受损严重的过水路面,恢复该路段正常通行。同时,在该路段易发事故地点前方增设了警示标志,7月底完成增设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