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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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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伟代表: 您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保护区环境方面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立法保护,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积极加强湿地保护区建设,不断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一、坚持贯彻法规,谋划湿地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保护我县的湿地资源,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我局将湿地保有量和湿地保护区日常管理作为重点任务,结合林长制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同时将吉林辉南大椅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列入《辉南县林业局“十四五”总体规划》中,明确了湿地保护责任。 二、坚持靶向治理,抓好湿地生态修复 我局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充分发挥中央、省、县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效益,以湿地保护修复治理项目为抓手,重点推进湿地保护区建设工作,依托现有湿地分布状况和空间格局,布局重大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工程,2023年实施完成了辉南县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大椅山湿地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研监测与科普宣教,提升了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综合服务功能。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管理机构建设 一是按照自然保护地建设相关要求,成立了大椅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湿地保护区进行统一管理。二是设立了大椅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管护站,充实行政人员和技术人员力量,完善职能科室建设。三是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业务知识欠缺等问题,我局多次组织培训学习,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四、坚持多措并举,加强资源环境保护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大力加强对湿地保护利用的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特别是破坏、污染、占用和不合理利用湿地的行为。二是持续开展大椅山湿地保护区环保督察、“绿盾”行动疑似违法图斑核查及问题整改等工作,有效预防和震慑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三是我局定期开展对重要湿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的监测监控、巡护保护和监督指导行动,发现各类破坏湿地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线索,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五、坚持分类施策,提升全民保护意识 我局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等活动节点,组织开展广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湿地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同时,我局也将湿地保护区宣教工程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建立了宣教长廊、宣传科普牌等设施,充分发挥湿地保护区的宣教展示功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湿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高质量推动湿地保护管理,广泛普及湿地保护相关的法规和科普知识,尽可能调动社会多方面力量参与到湿地保护工作中来。我局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基层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学习,提升湿地保护区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湿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湿地资源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