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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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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林南、韩凌云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电动、燃油三轮车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辉南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直以来致力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二、三轮(电动)摩托车的管理工作,为配合全国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工作,现正在开展为期两年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整治行动,常态化查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管理力度,严查无牌无证、闯红灯、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不戴头盔、乱停乱放等严重违法行为。在从严查处的同时,我大队为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劝导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考取驾驶证。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