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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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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彬代表: 您在县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富强大街辉南县人民法院东十字路口道路标线设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富强大街辉南县人民法院东十字路口道路标线设置的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实地调查,具体答复如下: 为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我们将在路口的端口处20米内将原双实线改为双虚线,提高原地调头车辆通行速度,解决长时间等待红灯调头的问题。 我们坚信,通过全社会不懈努力,通过代表们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以及我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积极配合,我县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将不断增强,“文明交通、和谐交通”将成为常态化。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提出的宝贵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