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建议提案>代表建议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日期:2024-09-02
  • 来源:
  • 【打印】 【关闭】

计洪新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原国税局停车场内公共卫生间尽快开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区公共厕所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民素质提升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问题。按照环卫定额标准及“创城”要求,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逐年加大环卫资金投入,积极实施县城区水冲公厕新建及改建。截至目前,朝阳镇城区已建成水冲公厕53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16),“城市每万人设置3.8座水冲公厕,一级街路两公厕之间距离不少于300-500米”规范标准,县城区公共厕所密度已达到居民日常使用要求、符合城区整体规划。

  二、相应措施

  原国税局停车场改建后,县住建局预留了水冲公厕用房;由于爱国广场已建有水冲公厕一座,两处距离不足50米,且县财政资金有限,经综合考虑及请示县政府同意,由县住建局将该公厕用房收回,暂不考虑在此处建设水冲公厕。

  感谢您对县城管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