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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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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产业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指导和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协调重要文化、旅游、体育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规划和指导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四)统筹管理文艺事业,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发展各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体育资源普查、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宣传等工作,规划全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六)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旅游和体育行业监管;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旅游和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秩序;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八)协调全县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统筹规划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社会团体的体育工作;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彩票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体育科 法制法规科 安全生产科 广电科 三、关于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135100 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25号 联系电话:0435-822324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